鹏华恒生中国央企ETF发起式联接A,鹏华恒生中国央企ETF发起式联接C: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发布日期:2025-04-15 01:05 点击次数:58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调整单
笔最低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份额余额限
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04 月 03 日
基金名称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232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03 月 0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04 月 0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04 月 0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 年 04 月 07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 发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 发
起式联接 A 起式联接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23222 023223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自 2025 年 04 月 07 日起(含当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限。
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
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
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无法通过网上直销渠道申购的不受前述限制。本基金
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与申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
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 M≥100 万 每笔 500 元 每笔 500 元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
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
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
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
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
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自 2025 年 04 月 07 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余额调整为 1 份。即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时单笔最低
赎回基金份额为 1 份;账户最低余额为 1 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
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
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
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
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
理人可对该部分投资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
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
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
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
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
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
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 T+2 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
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
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网址:www.p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天、浙江同花顺、盈米财富、挖财基金、蚂蚁基金、腾安基金、度小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不晚于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
的《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
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
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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